2010年4月28日星期三

~ 我的迷迷糊糊症 ~

平日的我,已经是够迷糊了,忘东忘西,丢三落四乃是平常事。。

这几天,我的迷迷糊糊症好像日渐严重了,真糟糕。。


小戒指不见了

在星期日那一天,大约在下午五点多的时候,我突然发现,天儿呀,我那天天戴在尾指的小戒指居然不见了!!!我从早上就出门一整天,居然没有发现不妥呢。。

虽然戒指并不贵,只是我也被我自己那迷糊的性格给“惹火”了。。我于是坐下东想西想,想着我当天到过那里,在揣测自己是怎么把戒指给弄丢的。。也在多疑猜想“糟糕了,防小人的戒指不见了,是不是细小的它没办法再帮我挡众小人了?救命呀。。”(不知从哪儿听说来戴在尾指的戒指能防小人啦)。。女人真的很烦呢,我这次是在说我自己。。

嗯,当天有去住家附近的Jenny服装店买衣服,去皇冠大厦,去吃午餐,去三小那里吃冰,等等等。。

会不会是试衣服时弄丢?应该不是吧?买回来的衣服袋子里头没看到有戒指呢。。

冲凉的时候弄丢?不觉得呀,不可能啦,我哪里会这么笨会把戒指洗到脱出来呢。。

那会不会是在星期六在公司洗手时弄丢的?。。阿弥陀佛,千万不要是在星期六弄丢的呀,因为我星期六傍晚还有打字写文章,不可能没有注意到吧?!。。若戒指是在那之前弄丢的话,那就只能表示我的迷糊症真是太over了。。

想了大约5分钟,还是想不起。。我警告自己说,这次就算了,下不为例。。

昨天,姑妈居然告诉我她在浴室的洗手盆下方捡到了我的小戒指,她还很好奇我怎么会如此的迷糊。。

呵呵,没办法啦,迷糊,也不是我想要得嘛。。

是谁说自己不会那么笨,把戒指洗到脱出来的?。。(=_=")。。

那小戒指,我也不想戴了。。


脚被重物砸到

今天早上,跑到公司楼下把文件放在一个蛮重的大大黑色硬皮文件夹,这时,迷糊虫又跑来了。。

我把文件放好,就顺手把文件夹塞放回原本的架子上。。我没有注意到架子原来有些满了。。结果。。

那个文件夹。。居然。。居然。。滑了出来。。这么准,就这样掉在本小姐的右脚上。。

天儿呀,脚痛到我都呆了两秒,走路也一跛一跛的,右脚又酸又麻,还黑青了一片。。真是的。。

较软弱的女子若有此遭遇,肯定会哭得稀里哗啦的了。。呵呵,幸好我只是迷糊,可是我不软弱。。


后记

虽然只是两件小事,我真的发觉我的迷糊症不是盖的。。

是时候面壁思过,反省反省了。。




呵呵。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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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 条评论:

  1. OMB……我想象一下~~~那个痛应该不是普通的痛吧?哈哈哈……XD

    幸好不是结婚戒指,不然就伤了老公的心咯!哈哈……^^

    下次小心点咯!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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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我和你一样哦,也是迷糊鬼一个哦~~
    我时常是把我的眼睛乱乱丢的咯,不然就是钱包,接下来就是戒指咯.....
    我们都应该要小心一点哦,呵呵~~

    上一篇,你写的小学同学,写到很仔细哦,真是记忆力很好噢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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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应该是眼镜才对,写错字了: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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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哈哈~这个习惯可要小心咯~~最好改掉,不然真的... XXD

    哇哈哈哈哈哈~那图画超可爱咯!!不然你print 出来贴在墙上~'remind urself!! 哈哈 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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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-> 市长:哈哈,对啊,当时真的是痛到我都(>_<")。。哈哈。。幸好现在好多了。。对呀,还好只是自己买的戒指,不然我会哭死了,哈哈! =)

    -> @LIc3 s-h-i-h^s-h-i-h:哈哈,原来我们一样迷糊耶,哈哈!对啊,看来我们以后真的不要那么粗心大意啰(讲是很容易,做起来好像,呵呵,有难度,所以我们一起努力啰)。。 我的记忆力不好啦,只是小六那时的事印象比较深刻。 =)

    -> 小虫:哈哈,我会尽量努力的,哈哈!“哇哈哈哈哈哈”- 哇,真有这么好笑?呵呵!你是要我把图片打印出来,提醒自己再迷糊乱放东西的话,就会被砸到像猪脚?哈哈!!=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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